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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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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議員

《澳門演唱會門票炒賣問題及落實實名售票制度的必要性》

 

               本市民服務辦事處持續接獲大量本澳居民求助,反映購買演唱會門票極為困難。不少居民別無選擇,只能透過非正式黑市購票,支付極其高昂的價格。現時澳門演唱會門票炒賣情況已達令人擔憂的程度:網絡平台上門票短短數分鐘便搶購完畢,隨即在地下市場高價轉售,嚴重損害有意觀賞演出的本澳居民權益。

 

值得留意,在澳門,以高於官方核定之價格轉售船票,即構成「運輸票證炒賣罪」。根據第 30/92/M 號法令第 1 條規定,可處最高 3 年監禁,不得易科罰金。海關及治安警察局長期於海上客運碼頭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亦有相關案件拘捕記錄:例如 2016 年,一名男子因持有 106 張船票企圖轉售被拘捕;2018 年的行動中,有 5 人被執法部門查處。

 

多宗近期個案亦反映該現象持續惡化:2026 4 月,一名 30 歲男子因轉售演唱會贈票被捕,其網上以人民幣 3600 元購入 3 張門票,再逐張以人民幣 1300 元轉售;2025 6 月,一名男子販賣無效演唱會門票被捕;2025 7 月,一宗涉及金額達 56 萬人民幣的演唱會門票詐騙集團被搗破;2025 5 月,兩名男子利用已使用過的門票欺騙買家而被捕。

 

對比香港及內地的做法,兩地已推行實名售票制度,有效打擊門票炒賣。反觀澳門,演唱會門票於網上平台數分鐘內即搶購一空,居民無法以合理票價觀賞節目,被迫轉向地下市場,或是直接放棄觀看演出。

 

1. 30/92/M號法令將運輸票證轉售炒賣列為刑事罪行,最高可判處 3 年監禁。然而演唱會門票炒賣問題影響成千上萬本澳居民,門票迅速售罄後被高價轉售,炒賣行為仍然普遍,反映現行法律及監管手段存在不足。澳門法律將船票炒賣刑事化並可處最高三年監禁,為何相同邏輯未能有效適用於演唱會門票炒賣?特區政府將會採取哪些具體及有效措施,透過立法修法,將演唱會門票炒賣行為刑事化及予以實質處罰,參照現有運輸票證炒賣的罰則,訂立不得易科罰金的實質監禁刑罰,以保障居民權益?

 

2. 香港演唱會實行實名制門票,入場時核實身份;內地大型演出亦強制推行實名售票,一證一票。澳門文化局針對部分熱門文化節目,已實施「預先登記、抽籤、後續購票」的實名機制,但該機制並未普遍適用於本澳舉辦的各類演唱會。同時國際經驗顯示,入場核驗身份的實名售票是打擊炒賣最為有效的手段。特區政府會否強制及全面推行入場核驗身份的實名售票制度,參照香港及內地的做法?

 

3. 澳門演唱會門票炒賣不單純是市場問題,亦關係澳門作為世界旅遊城市的形象、社會公義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船票炒賣已被刑事化,而演唱會門票炒賣持續損害大量居民權益,政府至今仍未有對應處理方案。澳門打造「演藝之都」,除引入大型演出活動之外,亦要確保本澳居民可以公平、實際地觀賞有關節目。除打擊網上平台的門票炒賣行為之外,特區政府還會推出哪些具體措施,保障本澳居民可以優先以合理價格購買演唱會門票?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2026 09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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