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促請優化疫情特殊時期公共部門對於公務人員的家庭照料及上班防疫要求
行政公職局於12月13日向所有公共部門及實體部門發出第0242/SAFPDRTSP/OFC/2022號傳閲公函,就工作人員因陪伴其受感染新冠病毒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而缺勤情況,以不合理及違法的方式訂定僅相關親屬年齡為未滿14歲及已滿65歲時,有關缺勤才屬合理缺勤,上述規定顯然不合理。
經12月21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九十七條第二款(b)項之規定,並沒有按年齡歲數而對人作出區分,相反,該規定包含了所有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並沒有任何年齡上的限制或歧視。行政公職局不應利用這一突然實施且混亂的開放措施來作出“跳過”法律的決定,忽視了法治原則。
隨著本澳受感染新冠病毒新增人數的增加,尤其不少新增個案是以家庭為單位爆發,許多公務人員在工作之餘照顧家裡感染新冠病毒的子女或父母,而該傳閲公函尤其影響公務人員的士氣。
早前,行政公職局在沒有聽取任何公務人員團體意見的情況下,突然決定要求在辦公時間必須配戴KN95或更高標準的口罩;其他部門也出現要求公務人員進行快速抗原自我檢測的情況。但有關部門卻不承擔購買口罩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自我檢測試劑套裝的費用,這對於公務人員而言是額外的家庭開支。
隨著防疫政策的放寬,廉政公署轄下的部門因新冠疫情最新變化及人手調度,暫停中午一個半小時的對外服務。由此不難預測,未來公共部門的人手會隨著病毒的擴散越來越不足。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請問特區政府針對現時若出現公務人員須陪伴及照顧受感染的親屬時(尤其是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是否訂製了相應的特殊時期考勤管理制度,以靈活、人性化的措施與公務人員共同克服困難,允許其回家照顧家中染疫的親屬(尤其是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故現強烈要求取消在上述傳閱公函對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設定年齡限制的不合理規定,以體現公平性原則?
二、針對有關部門要求公務人員自行購買高規格口罩或進行快速抗原自我檢測以保證工作場所環境安全,特區政府會否考慮統一所有部門的上班要求,並承擔部門對於公務人員的防疫要求,例如定期發放高規格口罩和抗原快測套裝,而非由公務人員自行購買?
三、隨著防疫政策的放寬,近期澳門出現大量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士(當中包括公務人員在內),因而導致公共部門須在某些時段暫停對外服務,對此及即將出現人手嚴重不足的情況,特區政府會否考慮就公務人員內部運作做出適時的合適調整措施,以維持公共部門的正常運作?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謝誓宏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