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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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賀一誠先生 台鑒

事由:就有關2022財政年度政府施政報告提出意見與建議

首先非常感謝      長官閣下是次接見本會理監事一行,祝願  長官閣下未來工作順利,繼續帶領澳門穩步發展。

        在經過多日接受居民與會員的意見反映及本會的研究分析,我們向  長官閣下提出以下建議:

一、    新冠肺炎疫情下紓緩民困

持久且大規模的新冠疫情對本地經濟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導致居民生活質素受嚴重影響。為保障澳門居民的生活質素,我們有以下意見建議:

1.       疫情仍未有緩和跡象,澳門本地疫情反覆,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於明年的施政報告中將現金分享金額上調至12,000澳門元,以及推出新一輪的消費卡計劃,並提升金額至10,000澳門元,加大本地市場內需,在緩解居民的生活壓力的同時亦幫助中小微企渡過疫情難關;

2.       最近特區政府推出了8項措施以支援中小企,政策本意雖好,惟第八點的對就業人士所提供的支援引來了社會各界的劇烈回響。對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應照顧到失業人士,並2020年本地居民月工作收入中位數20,000澳門元為標準,於有關規章中訂明「向2020年度工作收益不超過240,000澳門元的職業稅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以及合資格的自由職業者,或於該年度處於無業狀態的居民,每人發放10,000澳門元的援助款項」

3.       特區政府過去兩年以財政沒有盈餘為由停止每年向居民的央積金注資7,000澳門元,兩年合共14,000澳門元,但現時直接受益的65歲以上長者正是上世紀8090年代支撐澳門經濟、對澳門貢獻極大的人群。當時的長者在製造工廠、航運物流等前線基層奮鬥,出口加工品(如成衣、膠花、玩具、電子產品等)至美加、葡語國家、歐洲各國等,支撐起了當時澳門的經濟產業,而且  長官閣下以及特區政府經常於公開場合表示因應疫情的緊縮開支政策絕不會削減澳門居民既得的經濟援助及社會福利措施,但暫停央積金的注資的措施嚴重影響這批65歲的長者。因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應適時對法例進行修改,從澳門數十個基金撥款,於明年財政年度返還共21,000澳門元予長者

4.       根據第12/2018號法律《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第五條﹝長者政策的制定﹞第二款()獨立規定:「長者……應有工作機會或其他創造收入的機會」,因此特區政府須尊重及提供長者再就業的機會或確保其工作;

5.       因應疫情的影響,我們建議社會保障基金應每個月發放款項以更好地幫助困難家庭,而非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6.       除了照顧失業的居民外,我們建議特區政府針對殘疾人士、單親家庭、照顧者、孤兒、長期病患等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推出更多的援助措施,以對他們展示更多關懷;

7.       現時中小微企業獲批貸款後需長期等待信用擔保,部份個案滯留超過一年,導致中小微企無法及時獲得援助,渡過疫情難關,因此我們建議今年內完成全部現有信用擔保審批申請的批給,急市民所需

二、    正視本澳嚴重的失業問題

新冠肺炎疫情對澳門社會方方面面均造成嚴重打擊,令本澳眾多家庭面臨難關。近日我們更收到市民反映有專營企業借疫情大量提前解約本地僱員,並將其工作外判給予其他私營企業,而這些公司又大多選擇聘請外僱工作,從而令本地的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

此外,我們還收到大量來自專營企業﹝如電工、水喉工、木工等工程方面;六家博企、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地僱員的投訴,表示他們只要一到60歲、即使仍有工作能力也遭僱主強迫自願離職,令這批未到65歲未有政府基本養老保障的居民雪上加霜,導致他們一失去工作便完全沒有收入,出現「進退維谷」的慘況。上述的情況日益嚴重,並有蔓延至其他行業的跡象,極大地影響了本地居民及其家庭的生計。例如今年年中我們收到一對於聖若瑟大學工作十多年的夫婦遭校方以內部改革為由,在沒有犯下任何大錯的情況下被遭到解僱,進而影響到家庭其他成員的日常生活。

在疫情對本地經濟長期衝擊的大環境下,我們看見澳門眾多家庭的收入大減,但日常生活的固定開支如按揭、房屋租金、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價格卻沒有減少,生活壓力驟增。縱使是公務人員,不少家庭亦有成員因疫情而失業,收入驟減令他們肩負全家的經濟收入來源,遺憾的是行政公職局公職福利處並沒有因應疫情的困境協助經濟困難的公務人員。

為解決上述現時嚴重的失業現況,我們的意見是:

1.     失業津貼的金額由每天150澳門元調升至每天200澳門元及延續期限由90天延長至一年,且重新檢視並修改簡化有關申請失業津貼的符合條件。因應現時部份企業要求僱員自願離職或離職時不予解僱證明,令該批失業居民無法申領失業津貼,特區政府對疫情下的失業潮須建立一套靈活的應變機制,讓失業居民及其家庭能渡過此次難關;

2.     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對無理解僱僱員的企業執罰以加強阻嚇力,避免將來大規模的失業潮不斷發生;

3.     儘快頒佈《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法》以保障僱員權益

4.     藉新冠肺炎疫情的機會,特區政府需整體研究所有專營企業(如六家博企)的人員構成,尤其是統計企業內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優先晉升具能力的本地僱員,增加本地居民向上流動的機會

5.     特區政府部份外判項目,如行政當局辦公室所需的保安、清潔人員,在招標時須要求外判公司全部聘請本地居民工作,緩解本地居民失業問題

6.     特區政府應回應博彩從業員多年以來的訴求,並籍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的契機,要求承批公司向其僱員發放夜更及輪班津貼

三、    關注青年畢業後的生涯規劃、創業及健康等方面的發展問題

青年作為澳門未來發展的階層,縱使受疫情影響,特區政府亦應加強關注青年人才的培養、掌握青年現狀需求、協助解決青年創業過程遇到的難題,令青年儘快投入社會、適應社會。

對於青年的就職、創業及健康等方面的發展,我們有以下的建議:

1.     就高等學府畢業後的青年,特區政府應與各高等院校合作,主動聯絡並分配應屆畢業生其至各公共部門及公共資本企業實習,以幫助青年累積工作經驗,儘快獲足夠能力以滿足政府與私人機構工作需要;

2.     特區政府應帶頭作榜樣,容許公職人員工作滿20年可申請自願退休,增加青年進入公職以及向上流動的機會

3.     特區政府須簡化各種發牌程序協助青年創業,從而帶動澳門經濟發展及適度多元化;

4.     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如文化局、經濟局、旅遊局等﹞須大力扶持青年本地及至大灣區等其他地區的創業,並發揮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平臺作用;

5.     運用宣告失效收回的土地及新城填海區興建更多體育設施,並確保全體澳門市民能公平地使用場地

6.     特區政府須重視體育發展的成效,不作門面功夫,避免浪費公帑沒有正面收益,真正以改善居民尤其是青年的身體健康水準為依歸發展大眾體育

四、    房屋供需問題

回歸以來房屋一直困擾澳門居民,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本來因無法負擔澳門樓價居住於大灣區各城市的澳門居民被迫回流澳門,導致房屋需求激增。特區政府有責任儘快批給更多私人樓宇建設的工程准照,以增加房屋數量降低房價壓力;加快興建公共房屋(社會房屋、經濟房屋、長者公寓、夾心階層房屋)以解決居民的住屋需求;尋覓土地興建公務人員及教師宿舍

五、    亟需提升行政部門的施政管治效率及質量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長時間困擾澳門居民,不論是本地微企、居民及公務人員整體生活都受到極大影響。多年來政府部門內部問題及社會問題在此期間一併顯現。政府各部門如何因應疫情儘快伸出援手解決社會問題更從根本上考驗特區政府管治能力,而對於施政的透明度、對官員以及監督實體的問責等方面,我們認為特區政府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

六、    加快建設公共採購門戶網站

日前立法會通過修改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將提升6倍招標金額,但沒有完善如何避免壟斷不公平競爭及貪污情況,因此我們要求全面披露所有以特區政府名義招標購買的產品、服務項目所有關鍵資料讓社會監察

2015年至2019年特區政府在購買研究諮詢報告使用將近10億澳門元的公帑,而大部份資料項目從未公開,只有公開極少數個別的檔案,社會及立法會無法對招標購買服務的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對於世界絕大部份先進的國家或地區,尤其以北歐國家為首,均早已設立公共採購門戶網站讓社會大眾自由查閱,因此我們呼籲        長官閣下立即要求行政公職局統籌所有公共採購資料,並上傳至專門統一的公共採購門戶網站

七、    加快公共行政改革進程

今年及即將到來的2022年財政年度,我們相信澳門會繼續深受疫情困擾,而令財政收入大幅減少,但特區政府在公共行政開支依然高企,例如輕軌氹仔段建設營運已投入超過100億澳門元,且營運後的日常開支維護高達每年9億澳門元,我們認為特區政府應借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交由博企負責攤分,展示博企肩負社會責任的姿態。

有相當一部份的前線基層公務人員,他們薪俸點僅為每月110點,疫情下亦面臨沉重的家庭壓力(日常開支及子女學習等固定支出),這批前線公務人員同樣作為澳門居民,基於公平原則,特區政府推行的疫情援助措施應將他們包括在內,因此2020年的「僱員援助款項計劃」不應將他們排除在外,上述做法我們認為不合理且不公平。

就公務人員系統的優化方向,我們有以下的建議:

1.     因應本澳的樓價、租金以及生活成本的不斷升高,我們建議將公務人員的房屋津貼調整至60點以及將家庭津貼調整至20點,以緩解他們的經濟負擔;

2.     建議應補發回2020年的15,000澳門元僱員援助款項予前線基層公務員,以舒緩其家庭的困難;

3.     為基層公務人員設立相當於100薪酬點的特別津貼,為其舒緩極高的生活開支,挽留及鼓勵士氣的提升;

4.     全數計算公務人員的年資津貼,並將年資津貼調整至20點計算並每年以4點發放;

5.     建議公積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在退休後仍能繼續收取房屋、年資以及家庭津貼

6.     將現有實位公務人員入職前的散位、編制外合同之服務時間納入年資計算,以保障退休後能安享晚年;

7.     針對在退休基金會已作登記「退休及撫卹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允許他們在為特區政府服務20年後,不論年齡均可自願選擇退休

8.     撫卸金的金額比例由原來的50%調升至70%

9.     在葡萄牙退休基會負責的退休人士繼續享有房屋津貼。

公務人員內部的不公平待遇特區政府亦需加緊關注。例如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表示公務人員的薪酬調整僅能追溯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這扼殺了少數於1999年至2006年期間退休公務人員追溯的權利,上述不公平的情況亟需特區政府解決。

現時可以說是公務人員士氣最為低落的時期,雖然每年的施政報告均表示公務人員是澳門特區最寶貴的資源,但特區政府的實際行動卻與報告內容背道而馳。例如關乎公務人員的工作生涯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法進程不斷拖延,特區政府不應以疫情為由拖延有關法律的修改,引致現時公務人員系統內部出現大量不公平現象,我們再次呼籲長官閣下立即推動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程序

關於部份早已晉升至最高職階的職程公務人員(例如市政署第四職階特級監督),縱使他們再工作五年且獲得不低於「滿意」的評價亦無法再有任何晉升職階及轉至更高職程的機會,他們希望在退休前仍有機會獲晉升職階或薪酬調升的機會,給予他們繼續奮鬥的動力,以發揮其餘熱為社會服務。

就公務人員職程的優化方向,我們則有以下的建議:

1.     因應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實行,特區政府應儘快開展195 職程轉入260職程的工作

2.     重新審視護士及普通科醫生職程:疫情之下,醫護人員作出的貢獻社會向界有目共睹,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參考高級技術員職程的晉升辦法,容許護士職程的工作人員可以自動晉級;此外,於各衛生中心工作的普通科醫生,他們的職程亦須被重新審視,加大晉升的空間,從而提升士氣;

3.     重新修訂郵差職程:因郵差入職條件之一為小學學歷,但在實行十五年義務教育的現今社會下,現職郵差學歷大部分已為高中甚至本科學歷,小學學歷入職的郵差現已為數極少;並且,為了派件順利,很多郵差亦必須掌握中文、葡文以及英文三種語言,這已遠超過小學學歷的水平。因此,我們建議提升郵差的入職學歷要求,並相應調整其入職薪俸點為280;此外,我們建議當局應聘請更多郵差以解決現時郵差人手不足的問題,並以加班津貼的方式取代輪班津貼;

4.     合併技術稽查(225)與督察(280)的職程及技術員(350)與高級技術員(430)的職程,避免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現象。

八、    關注保安部隊人員工作環境嚴峻問題

近日澳門短短數天內接連受兩個颱風吹襲,我們接獲保安部隊前線人員求助反映,他們表示在颱風「獅子山」及「圓規」吹襲澳門期間不計入增補性津貼的工作時數,向上級表達問題後,上級回覆他們作為保安部隊應有「使命感」,且更強迫當時放年假的保安部隊人員取消假期,立即回到崗位補回欠缺的時數。

上述的現象顯示現時保安部隊內部存在大量不公平情況有待解決,我們有以下的建議:

1.     改善保安部隊44小時的計算方式,並停止以100點「買起」保安部隊人員週六日及強制性假期在內的所有私人時間,改以30-50%的薪酬加幅取代現時100點的增補性報酬;

2.     恢復保安部隊十年補兩年年資的政策,以提升士氣及補償保安部隊人員在身體及精神上的嚴重衰退;

3.     因應工作性質﹝例如現時的新冠肺炎疫情﹞,為所有保安部隊人員增設危險津貼;

4.     規劃土地興建保安部隊人員宿舍;

5.     將保安部隊人員的工作津貼及超時津貼列入計算入退休服務時間的基本工資內。

九、    積極推進澳門環境保護行動

環境已作為近年全球人類不可避免的話題,澳門作為地球的一份子,特區政府必須執行更多政策保護環境、提高居民的環保意識,為全球保持可持續發展貢獻一分力。

就澳門環保政策方面,我們有以下的建議:

1.     制定或修改政策加強推廣環保意識:節約用電、用水、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推行再生能源及電動汽車的使用等;

2.     出台更多購買電動汽車的優惠政策,以鼓勵及推動居民使用電動汽車,減少廢氣排放,改善空氣質素;

3.     特區政府須嚴格執行第33/81/M號及第30/84/M號法令的規定,保護路環自然生態環境,避免路環成為「石屎森林」;

4.     建立有效且透明的獨立機構以監察水、空氣、食品質量、垃圾焚化中心及污水處理廠對環境的影響,定期對公眾公佈監察結果及公開所有數據;

5.     嚴格監察車輛排放的尾氣,尤其是極大危害公眾健康的黑煙排放。

 

上述意見與建議皆來自於澳門居民以及本會會員。我們衷心希望  長官閣下可認真對待這些問題與建議。為盼!

 

耑此函達,順頌

 

台安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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