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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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賀一誠先生 台鑒:

 

事由:應  行政長官閣下之會面邀請就2020年度施政方針提出意見與建議

 

因受到  行政長官閣下之會面邀請,我們向  行政長官閣下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我們非常之認同  行政長官閣下及領導班子在新冠肺炎(COVID-19)爆發的首一百日內所迅速採取的應對疫情的各項措施,這一行為受到廣泛市民的讚賞,同樣令世界各國都將本澳的抗疫措施當作模範。

今時今日,本澳的抗疫成果有賴於廣大澳門市民的通力合作,尤其是前線公務人員,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冒著被致命病毒感染的高風險,每日都在第一線默默地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其貢獻非常之大。故而,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發放勛章給這些勤勉的公務人員。

如上所述,為了公開讚揚前線公務人員直面新冠肺炎(COVID-19)的勇氣和膽量,亦為了感謝他們在疫情期間的無私奉獻,我們還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在今年額外派發一個月的薪金給公務人員,作為對公務人員辛勤付出、勇敢抗疫的表彰。

是次嚴重疫情的爆發,也揭露了部分工作所具有的的高風險性及高危險性,正如上述所提及的前線公務人員,每日都需面臨被致命病毒感染的風險。故而,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設立危險津貼給這些公務人員,例如,醫生、護士及其他高風險職務。相類似地,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應讓負責一般職務的治安警察局警員都可享有退休金制度並領取危險津貼。

長官閣下,是次疫情對於本澳經濟層面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大量市民處於失業狀況,完全失去了收入來源。我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統籌本澳的人力資源,針對失業的人群,在短中期內為這些失業人員找到工作。

綜上所述,我們的具體建議如下:

公共衛生範疇

1.     統籌本澳因疫情失業的總人數;

2.     統籌本澳擁有學士學位並處於失業狀況的人數;

3.     統籌本澳沒有學士學位並處於失業狀況的人數;

4.     統籌本澳正在就讀醫學專業的人數,以及其預計畢業時間;

5.     統籌本澳擁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數;

6.     統籌本澳擁有醫學專業學歷,但因缺乏就業機會目前從事非醫學行業的人數,例如,在醫藥公司做銷售、在娛樂公司工作的人數等等;

7.     研究提升所有醫護人員及其他醫學範疇專業人員的薪酬,尤其是在衛生中心工作的人員;提供機會給醫生考取專科,避免因目前的環境需等多年才可獲得培訓的機會;

8.     創造更好的就業環境,讓私人執業醫生有生存的空間;

9.     我們建議提升所有遵從「隨傳隨到」制度公務人員的「隨傳隨到」待命津貼(以衛生局的護士為例,其「隨傳隨到」待命津貼極其低微,這一在2018年才開始提供的津貼僅為100點的0.5%,在2019年時約為40澳門元,在2020年時約為45.5澳門元);

10.  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以是次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為先例,設立一個應對疫情的全面規範性的系統制度,以防止新冠肺炎(COVID-19)引起的狀況再度發生;

公共行政範疇

1.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立即實行公共行政改革,以彌補過去犯下的錯誤及漏洞;盡快簡化行政手續並全面落實高官問責制度,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於行政長官以下官員的管理方式相一致;

2.     我們建議頒布措施保障本澳市民的就業,防止市民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而遭受無理解僱;

3.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制定措施,規定收取援助金的本澳中小微企不能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解僱其職員;

4.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設立臨時失業救濟金以及社會緊急援助金幫助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失業的人員;

5.     出於社會公平性,以及避免製造長期社會矛盾之故,我們建議將公務人員的臨時服務時間計算在退休金供款內,因為公務人員的臨時服務亦為公共行政作出了貢獻;

6.     我們建議延長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到期的租約,防止出現市民在疫情期間因租約到期被房東趕出居所,又因疫情的原因難以租賃到新的房屋,導致無家可歸的狀況出現;

7.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加強對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工作環境的監管及監察,以避免無理解僱的問題屢屢發生;

8.     我們建議在適當時候,特區政府應對所有公務人員分批進行免疫措施;

9.     若是將來又發生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二度爆發,我們希望行政長官閣下訂定清晰的豁免上班及合理缺席指引,令人可清晰明白該規定;同時,我們建議行政長官閣下應體恤擁有孩子的家庭;

10.  我們建議全面檢討房屋津貼制度,讓無論是屬於退休金制度或是公積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在退休後都可享受房屋津貼,因大家都為公共行政作出了貢獻,不應部分人員享有而另一部分人員沒有;

11.  我們建議盡快興建公務人員宿舍給紀律部隊以及其他公務人員,特區政府應提升本澳土地的有效使用。例如,目前,本澳存在六十四幅以臨時准照批給使用的土地,長期以來作為儲藏垃圾、滋養蚊蟲老鼠、堆放廢物及殘舊設備的空置廢地使用,完全不知道將臨時使用到何時,根本是對本澳土地資源的公然浪費。相類似地,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檢視這六十四幅土地之用途,將其重新利用於興建經濟房屋與社會房屋,以解決本澳市民住屋困難的問題;

12.  我們建議盡快興建多功能大樓用於應對如新冠肺炎(COVID-19)一般的疫情;

13.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設立一個總體網站用於公開公共購買服務(採購服務)的購買合約及其詳情,包括政府所購買之產品與內容、提供服務的公司及其資料、期限、所花費款項以及購買數量等等,以保證施政之公開透明度、市民的知情權以及市場的公平競爭;

14.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將現時本澳的巴士、發財巴士、的士等等車輛全部替換成電動車,避免進一步破壞本澳的環境及空氣質量,以保障本澳市民的身體健康;

15.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盡快設立《公平競爭法》,撤消目前本澳對於生活必需品的壟斷,並盡快遞交《消費者權益法》的新文本到立法會審議,以確保本澳市民的消費權益有法可依;

16.  我們建議屬退休金制度的公務人員實際工作滿20年可申請退休;

17.  我們建議全數計算公務人員的年資津貼,將年資為由10點升至20點計算並每年以4點發放;

18.  我們建議盡快完成公職薪俸表195點與260點、350點與430點的職位合併;

19.  同為公務人員理應得到同樣公平公正的對待,因此,我們建議修改《第15/2009號法律》第三十七條,將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改為自回歸後起產生效力,以徹底改善長期以來社會上所說的「為少數人訂製的利益」;

20.  現在,澳門回歸已超過二十週年,我們強烈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盡快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設立《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法》;

21.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更改保安部隊升職試體能測試要求,應隨著年齡而降低,每35()降低一級別要求,30-33(35)-36(40)-39(45)…,如此類推,尤其以跳石牆為例,由1米降低至0.8米,或改為跳竹竿,以體恤他們的健康狀況;

22.  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修訂保安部隊職程,因保安部隊屬於特別職程,希望可與司法警察局相一致,由280點起薪,每一級別以及每個起薪點增加20點;或由警員至副警長,每個橫向點數增加一至兩個級別;

23.  因增補性報酬涵蓋範圍太多,我們建議將現時増補性報酬的100點調整至130點或以上;

24.  我們建議將保安部隊的膳食津貼調升至至30點;

25.  我們建議調整保安部隊的増補性津貼制度,應與一般公務人員制度相一致,分開計算各類津贴,例如,輪值津貼,候命津貼,超時補償,危險津貼等等;

26.  現時,本澳的樓價與租金不斷高漲,我們建議將公務人員的房屋津貼調升至60點,以緩解他們的經濟負擔;

27.  我們建議全面重新修訂郵差職程,因郵差入職條件之一為小學學歷,但在實行十五年義務教育的現今社會下,現職郵差學歷大部分已為高中甚至本科學歷,小學學歷入職的郵差現已為數極少;並且,為了派件順利,很多郵差亦必須掌握中文、葡文以及英文三種語言,這已遠超過小學學歷的水平。因此,我們建議提升郵差的入職學歷要求,並相應調整其入職薪俸點為280點;

28.  長久以來,因局級官員不願額外聘請足夠郵差之故,造成本澳郵差仍需遵守每個禮拜工作44小時的制度,即每個禮拜工作六日制。兼且,即便每個禮拜服務44小時,郵差們每個月亦只會收到底薪的17.5%作為輪班津貼,這令他們感到自己的付出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現時,在普遍公務人員都是五日工作制的狀況下,郵差們工作時還要面臨日曬雨淋、風吹雨打,因此,我們建議以加班津貼的方式取代輪班津貼(底薪的17.5%),而且,我們建議當局應聘請更多郵差以解決現時郵差人手不足的問題;

29.  此外,在疫情期間,本澳郵差仍堅守崗位,到處出街派信,其工作性質亦存在高危險性,令到他們的家庭非常之擔憂他們會被病毒感染,因此,我們建議提供危險津貼給郵差們;

30.  我們建議盡快完成氹仔及路環線輕軌工程的興建;同時,我們建議調升輕軌公司兼職人員的薪資,並設立統一的薪酬調整制度以保障在職僱員的公平公正;

31.  我們建議在本澳盡可能地設立更多綠化區、足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步行徑及單車徑等等,以供市民使用;並且,設立專門的地點集中擺放來自內地的建築物料;

民生範疇

1.  現在正是處於疫情的艱難時期,眾多失去收入來源的本澳市民已經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開支,更遑論還需負擔家庭開支及償還房屋貸款。兼且,  行政長官閣下在今年4月份提前派發的現金分享實際上是分享2018年的經濟成果,而非今年的。為減輕本澳市民因疫症影響而承受的沉重經濟負擔,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在今年提前派發2019年的一萬元現金分享作為幫助本澳市民應對疫情及渡過難關的特別措施;

2.  我們建議社會保障基金應每個月發放款項以更好地幫助困難家庭,而非每三個月派一次;

3.     我們建議消費卡在明年可納入現金分享,以現金分享的形式派發,讓市民有使用的自由,避免因目前受電子消費卡的形式所限,讓本澳固定行業受惠,例如,超市、藥房等等;

4. 現時,本澳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艱難時期,很多家庭都陷入了經濟困頓,我們建議特區政府與本澳電訊公司協商,免除本澳市民三個月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用;類似地,免除本澳市民三個月的搭乘巴士費用;

5. 疫情期間,本澳物價日益飆升,很多市民表示難以承受各類生活必需品價格飛漲,我們建議特區政府設立一個大型的批發市場,統一負責批發生活必需品,以避免本澳的生活必需品因商鋪租金、僱員薪資等因素造成物價上升;

6. 現時,新冠肺炎(COVID-19)的爆發令到本澳很多自僱人士失去生意來源,幾乎毫無收入。須指出的是,這些自僱人士也是納稅人。因此,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在分配100億抗疫基金時不能忽略自僱人士,應提供給他們相應的經濟援助;

7. 近來,全球石油價錢大幅下降,奇怪的是,本澳的石油氣價格幾乎可說是沒有調整。相對比而言,目前,內地石油的價錢也已經降低至5/升。特區政府有責任監管本澳石油的價錢,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根據國際油價的趨勢,相應降低本澳石油的價錢;

中小微企範疇

1.     在特區政府分配100億抗疫基金之前,我們建議盡快定義並區分本澳各種不同種類的微企。例如,很多微企依靠提供服務或產品給政府以維持營運,在疫情期間,這一類型的微企所受影響不大;慘的是以家庭式經營的微企,每日依靠現金收入(Cash Flow)才能生存。故而,我們建議特區政府  分類資助本澳的微企,以善用資源;

2.     不久之前,特區政府推行了「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並毫無科學依據地將申請門檻由經營兩年改為一年。須指出的是,不少經營少於一年卻具盈利性的中小微企感到非常之不公平,甚至出現僅差兩日便達到一年的中小微企被拒絕申請。因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將這一援助計劃修訂為任何中小微企都可申請,以實質性的幫助陷於經濟困境的中小微企;

3.     現在,在疫情期間,本澳中小企業負擔著高昂租金的開支、高額的僱員薪資支出、亦面臨貨物過期的苦況,著實損失慘重。兼且,現時的疫情狀況還不知道將持續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中小企業根本不可能無限期地支撐下去。針對這些遇到種種生存困難的中小企業,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提供疫情無償援助,以緩解他們的沉重經濟負擔並減少他們的經濟損失;

4.     因現時新冠肺炎(COVID - 19)的疫情狀況仍然不容輕視,亦不知何時北安碼頭才能重新開放;就算開放之後,北安碼頭客流量冷清,商鋪經營者而也會承受極大的經營與經濟壓力。故而,我們建議  行政長官閣下特事特辦,酌情免除北安碼頭商鋪從今年5月至12月的租金、水電費及管理費,並酌情將20206月續約商戶的租金、水電費及管理費由20211月開始連續兩年減免50%,以減輕他們經濟上的重重壓力並且提升管理能力;

上述意見與建議皆來源於本會會員以及本澳市民。我們衷心希望  行政長官閣下可認真對待這些問題與建議。為盼!

耑此函達,順頌

台安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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