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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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回歸以來,本人辦事處一直收到很多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屬下記者的投訴,指採訪工作時經常遭受到上級的干預,而最近情況更有變本加厲之嫌,嚴重打擊了特區政府新聞自由的發展及記者採訪的自主權。

 

   這些記者指出多年來內部的新聞自由空間一直在收縮,記者職業道德操守受到嚴重的打擊,全因是他們在工作上受到諸多制肘,例如在質疑政府政策及在追問官員敏感問題的記者會上被邊緣化,因而影響仕途。另外,在探訪有價值的新聞時,往往首先要得到上級的同意方能進行,否則只會吃力不討好,甚至可能遭上級「照肺」。

 

   投訴者亦指出經常有無形黑手向他們施加壓力,要求只採用有利政府或建制派議員的報導,並指明道姓的將非建制派的議員口頭上列入黑名單之中,令他們甚少出現在鏡頭中,除了打撃新聞自由外,這種選擇性報導還導致社會民生問題未能真正全面的反映出來,就如石排灣公屋群荒謬的笑話、醫療衛生的悲劇及立法會選舉的腐敗,而且澳廣視在中文新聞報導的節目中亦只優先報導有利政府的新聞,反而將敏感的話題留到節目最後,有時甚至未有報導,這嚴重的影響本澳市民的知情權。直至今時今日,特區政府仍未明白澳廣視的定位角色是什麼,究竟是負責提供公共服務,還是早已淪為政府的宣傳工具?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澳門居民享有新聞的自由,而對於傳媒來說,尤其是前線的記者,真實而不偏不倚的報導原則,是傳媒職業最基本的核心價值,理應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但他們卻經常無奈受到上級的審查,被迫違背職業操守。

 

   在管理方面,澳廣視內部行政及監督機構的監督能力出現很大問題,缺乏執行透明度,令到公帑的使用未能有效被監督。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澳門居民享有新聞的自由,但近日有澳廣視員工以公開信形式指出新聞報導遭到上級的審查,因此特區政府有何實質措施確保澳廣視提供公正持平的中文報導,貫徹落實新聞自由不被侵犯,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權?而對於此於事件,政府會否介入調查並追究相關的責任?

 

二.特區政府將來會否考慮以公開招聘的方式,聘請人員擔當澳廣視重要職務,如執行委員會成員,杜絕任人為親及刷鞋的文化?

 

三.每年特區政府均向澳廣視注資接近數以億計的公帑,但由於缺乏內部監督的能力及透明度,市民對公帑的運用毫不知情,因此特區政府有何有效措施監督澳廣視公帑的運用?又有何措施避免濫用公帑的情況出現?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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