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新公交網絡的三間巴士公司自2011年8月1日起投入運作後,巴士服務一直被社會各界所爭議及投訴,當中尤以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個案意外、備受普羅大市民所批評及投訴最多。
當局與三間巴士公司簽訂的合同訂明,公交服務營運者有責任確保其服務質素及行車的安全;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先生亦一再強調當局已設立機制以懲處服務質素未符合既定標準的巴士公司。
然而,維澳蓮運巴士自營運至今服務質素長期不到位,不達標,過去一年來接二連三的發生車禍及車長與乘客相處不愉快的事件,而一直以來亦未見有顯著的改善,備受本澳市民抨擊。而作為經營本澳最多路線之維澳蓮運巴士公司,其參差的服務質素嚴重影響本澳國際旅遊城市的形象,最令人遺憾的是,涉及維澳蓮運巴士的交通意外無日無之,當中更不乏嚴重的事故,造成多名市民受到傷害。
縱使當局曾責成該巴士公司要改善服務,但亦只是對不達標巴士公司的惡行處予五萬元澳門幣的處罰,從未曾作出有實質性、有建設性及有阻嚇性之措施勒令其改善服務質素以及行車的安全,反而更大幅調升維澳蓮運巴士服務費達23%,遠超其他行業的加薪幅度如公務人員(升幅為6.45%)。維澳蓮運巴士自投入服務至今並沒有依照合同提供優良服務,亦沒有提出具體承諾提升以後的服務質素,卻只知要求享盡合同訂明的權利增加服務費。
為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當局在評估加幅巴士服務費時,為何不以其服務質素作為首先考慮的因素,而批准三間巴士公司服務費加幅一致?試問,又如何科學化地計算出23%的服務費加價幅度?將來會否考慮加入審計署去審核服務費的加幅?若增加服務費後,當局會否合理要求三間巴士公司提高服務質素,規定所有巴士採用“歐盟四型”環保引擎,並推行ISO9000和14000品質管理系統,以便日後能以更客觀的方式調整價格及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2. 眾多市民都反映維澳蓮運巴士服務質素參差且安全警覺性又不足,市民對巴士服務質素沒有信心,這對當局致力推動公交優先政策將構成長遠的負面影響。鑑於此,當局有否有計劃系統化地評估市民對各間巴士公司服務的滿意程度?
3. 維澳蓮運巴士自營運以來意外頻生,服務不達標,不斷威脅市民和旅客的生命財產,負責監管的交通事務局是責無旁貸的,試問,以後若再有同類事情發生,責任該當由誰人承擔?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