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人的接待市民辦事處差不多每天都接收到針對衛生局提供的服務之投訴。眾多護士亦投訴指由於他們的正當權利及利益被系統地剝削,繼而引致服務質素下降。
上述人員投訴指他們被迫以輪值之形式去遵守一個不合理的工作時間表,即要遵守“候命更”及“後備更”,但如在該期間並沒有實際被召回工作,是沒有任何報酬的。換句話說,有關人員須留在家中候命並同時被禁止前往如香港或珠海等地,這完全違反了基本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澳門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更甚的是,衛生局迫使延長工作之護士,須於隨即的二十四小時在網上作出相關記錄,否則有關超時工作的報酬將不獲支付。基於這些苛刻的規定,使到很多護士在獲得延長工作報酬方面受到損害。
第18/2009號法律第二十四條所指的隨傳隨到制度至今仍未被設立,但衛生局人力資源廳創造上述的“候命更”及“後備更”,強迫所有護士,即使在休息日,亦須留守在家中等候召回,影響到有關人員身體和精神上的恢復,以及與家人共聚天倫,尤其許多人有未成年子女。
在製作第3/2009號意見書的立法會有關委員會的會議上,政府最初表示法案包含隨傳隨到制度的補償津貼,但其後決定抽走這個部分,因政府的意向是在將來設立一個隨傳隨到的專有制度。然而,兩年有多,仍見不到制定有關制度的跡象。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政府以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回覆:
一、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第18/2009號法律生效至今已超過兩年,政府何時才會針對隨傳隨到制度立法,以便消除衛生局護士的權利和利益均每天被剝削的這個情況?
二、政府何時會理順衛生局的內部運作,並停止採用“候命更”及 “後備更”,以及對所有因延長工作而沒有獲支付報酬的護士作出補償?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