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法會高天賜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本人對立法會2011年9月22日第669/E511/IV/GPAL/2011號函轉來高天賜議員於2011年9月21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11年9月26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依法計算及支付護士超時工作補償
經徵詢行政公職局有關超時工作附加報酬的意見,對屬於“輪值工作”制度規範的人員,在其休息日(不一定是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提供服務時,均以2倍系數乘以超時工作時數作為計算及支付相應的附加報酬。
現時衛生局的輪值護士的工作每班為8小時,另外有20分鐘的 “交更時間”,令輪值護士每月實際服務時間超出法定時數,因此在編更時將安排一至兩天“補鐘日”,以調節每月工作時數在法定時數內。由於“補鐘日”並非輪值制度所指的每周休息日,故此倘因實際需要須傳召輪值人員提供超時工作時,只會傳召處於每周休息日的人員提供超時工作,避免傳召處於“補鐘日”的人員提供超時工作;即使因緊急出現的特殊情況而需傳召處於“補鐘日”的人員,亦會將有關“補鐘日”順延至另一工作日作為補償。
由此可見,衛生局對護士之超時工作附加報酬的計算及支付均依法執行,同時亦已制定措施確保護士於“補鐘日”提供超時工作後,可順延至另一工作日再作補償。因此,不存在高天賜議員所指之剝削情況。
妥善配置處理人力資源管理
至於有關書面質詢中所指,衛生局拖延人員轉入新職程及晉升時間、以及在聘請及晉升人員方面出現不公現象的問題,本局在六個特別職程制度生效後一直盡力處理人員轉入手續,現時除少數涉及取得診療同等學歷的轉入個案外,其餘個案的所有轉入手續已基本完成。衛生局一直嚴格依法處理人員招聘及人員晉升的程序,當中不存在任何違法及不公正的情況。此外,關於限制員工在休息日自由進出境事宜,乃基於醫務人員於履行職務時應負有的職業責任及義務,為確保衛生局轄下各醫療單位的正常運作,及保障廣大市民的生命和健康,衛生局正完善相關規定。
衛生局局長
李展潤
04/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