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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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立法會高天賜議員2011413書面質詢的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微詢法務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及教育暨青年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11年4月15日第264/E203/IV/GPAL/2011號函轉來高天賜議員於2011年4月13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11年4月19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澳門基本法》規範特區的政治體制、居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以至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中央與特區關係等各方面,是維護和促進特區穩定發展的重要法律保障。提升居民對基本法的認識,將有助於《基本法》的各項規定在不同的社會領域得到充分的落實,為澳門特區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奠定穩固基礎。
 
從制度上保證《基本法》及其他法規的教育
特區政府重視從制度上保障對《基本法》以及其他重要法規的教育,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就明確規定,要培養學生“愛國愛澳、厚德盡善、遵紀守法”的品格、“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威”以及“良好的品德和民主素養”,使其能“恰當地行使公民權利”,“積極履行公民義務”,並“關心社會事務”。這是學校加強《基本法》教育以及品德與公民教育的重要法律依據。
 
在課程方面,教育暨青年局新擬訂的《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徵詢意見稿)規定小學、初中及高中均須開設“品德與公民”科,而該科的“基本學力要求”(徵詢意見稿)已對《基本法》及法律常識教育提出了系統及明確的要求。例如,小學階段要求學生知道“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以及“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初中階段明確要求學生能瞭解澳門政治制度的特點,理解“一國兩制”的內涵和意義,瞭解《基本法》的內容、意義和作用,認識和理解澳門居民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高中階段進一步要求學生瞭解澳門“五大法典”的主要功能、刑罰的種類、澳門居民的基本法律責任和法定權利、各類訴訟的相關程式和原則、《勞動關係法》和《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重要內容,並理解司法援助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義。
 
按照《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規定,未來澳門所有公立學校以及本地學制的私立學校,均須遵守特區政府所訂定的“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換言之,未來本澳非高等教育階段的“品德與公民”課程,將會包含《基本法》及其他本澳主要法典及法制的內容。
 
加強相關的教材研發和師資培訓
為發展切合本地區特點和學生需求的品德與公民教材,教育暨青年局於2007年委託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據前述品德與公民科的“基本學力要求”,為澳門編寫小學、初中及高中的《品德與公民》教材。該教材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將《基本法》及其他本澳主要法典的內容融匯在不同年級的課程內容之中。教材出版以來,選用的學校持續上升,小學和初中分別已達到60%和43%,高中則正在推廣之中。
 
同時,教育暨青年局持續開展品德與公民的教師培訓,而《基本法》是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為了讓教師更準確、透徹地理解《基本法》,該局今年1月還專門開展了“品德與公民科骨幹教師《澳門基本法》研習計劃”,透過理論研習、課堂實踐、考察體驗、分享交流等方式,讓教師真正提升對《基本法》的認識和進行相關教學的技巧。相關培訓未來還將繼續展開,以推動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視需要把基本法的學習納入高等院校課程當中
根據第11/91/M號法令《澳門高等教育法例》的規定,本澳高等院校在編制教學計劃及學科大綱方面擁有自主權。對於《基本法》的學習,除法學院系的課程外,各院校在計劃開辦其他專業範疇的課程時,會因應相關課程的培養目標和學習需要,考慮是否讓學生對《基本法》進行全面、深入、詳細及系統的學習,從而決定是否把有關《基本法》的內容納入課程體系當中。
 
目前,澳門理工學院的“公共行政學士學位課程”及聖若瑟大學的“政府研究學士學位課程”,就分別把“憲法與基本法”及“澳門基本法”兩學科列作必修科;同時,把“澳門基本法”列作選修科的,還包括澳門理工學院的會計學學士學位課程、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市場學專業)及文學士學位課程(公共關係專業)等。
 
鼓勵院校透過不同途徑推廣《基本法》
除了課程計劃中安排的學習內容之外,學生在院校中的學習生活、對各項活動的參與、以至對社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均應視為學生學習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基本法》除可嵌入課程體系當中作為課程的學科外,亦可作為公民教育當中的重要內容,滲透於各種形式的活動當中。
 
特區政府一直重視學生公民素質的培養,為深化本澳高等院校學生對國家政治、文化、經濟等方面的認識,自2006年開始組織各院校學生參與不同主題的國情教育活動,並支持社團舉辦相關教育活動。各院校及其相關的學生組織,亦舉辦或與機構和團體合辦不同層次的研討會、講座、展覽,比賽等系列活動,廣泛地推動學生參與社會,同時推廣《基本法》的相關訊息,讓學生更清晰地掌握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和居民享有的各種權利和義務,加強公民意識,為社會作出相應的貢獻。
 
未來,將透過“高等教育基金”的設立,更有效地支持高等教育領域中各類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提高公民素養的活動,而有關《基本法》的各種推廣活動就是當中的重要類別。
 
多途徑持續宣傳《基本法》
澳門的繁榮發展,離不開持續地、全面地和深入地貫徹落實《基本法》。回歸以來,在澳門特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務局、教育暨青年局、民政總署、其他相關部門及民間社團一直致力推廣《基本法》,每年合作舉辦各種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研討會、專題講座、培訓課程、問答比賽、報章遊戲、攤位活動、互聯網、小冊子及單張等等,以加強澳門市民對《基本法》的認識;根據各種數據顯示,這些推廣活動日漸深入民心,獲得市民熱烈的參與;事實上,有關工作是按照既定的計劃,分階段進行,有步驟地推進宣傳“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法》的重要內容,冀能持續提升澳門市民對《基本法》的認識。《基本法》是一部內客非常豐富、涉及面非常廣泛的法律,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進一步推廣《基本法》,鞏固與民間社團的溝通和合作,發揮資源及優勢互補,有序地開展一系列的工作;同時,亦會強化公務員對《基本法》的學習,大力推進面向全體學生及市民的《基本法》普及工作,支持和鼓勵廣大居民積極參與《基本法》的各項宣傳推廣活動,做好宣傳推廣《基本法》的工作。
 
謹此回覆,並致謝忱!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張素梅謹敔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
朱琳琳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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