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協會季刊下載

質詢 主頁 >> 質詢

書面質詢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頒佈第18周年。過去十幾年來,特區政府與民間社團每年均舉辦大量推廣宣傳《基本法》的活動。《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法性法律,當中規定了澳門的基本制度和澳門居民各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要全面提升法治和《基本法》意識,就要深入認識《基本法》的內容和精神,特別是其中最基本的概念只有這樣,才能正確貫徹 "一國兩制",取得真正的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另外,不論澳門居民,或任何在澳門長期學習、工作和生活的人都有權利通過相關途徑接受政府提供的《基本法》教育,從而促使其真正瞭解澳門的現行體制,成為澳門奉公守法的一員。

   近日,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在參加紀念《基本法》頒佈18周年的活動時表示,公務員應當更好地瞭解《基本法》,可見,澳門公務員的《基本法》知識仍然不足。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支持和舉辦了很多推廣宣傳《基本法》的活動,但這種層壓式推廣的結果是:各級部門為了應付上級,舉辦一些流於形式的活動,雖然完成了層壓式的概念性推廣,但浪費了社會資源,市民對《基本法》的認識仍舊薄弱。另外,整個社會,包括政府部門、或大學、中學校園中很少組織公開討論《基本法》的活動由於沒有自由的討論,民眾意見不能自由發表,那麼主動瞭解和學習的積極性就自然會下降。如此一來,《基本法》的推廣活動就成為一種機械性的宣傳,只會是浪費時間、公帑、人力和物力。此外,令人驚訝的是,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只將《基本法》作為本科階段的必修科目,而法學院碩士課程中,《基本法》反而不是必修科目。法學院包括政府部門已如此不重視《基本法》,那就很難怪其他學院及中學(尤其是高中)未設立《基本法》課程了。

或有學院認為在本科階段已開設有《基本法》課程,研究生階段就不需再設為必修課程,這個觀念是錯誤的,他們完全不瞭解澳門現行高等教育體制,亦忽視了《基本法》在澳門社會中的重要意義。首先,研究生階段與本科階段學習的側重點和層次是不同的。另外,要知道:近十年來澳門經濟發展迅速,但其他領域如政治、社會、文化等制度並沒有相應地作出調整,社會中一些隱性的矛盾和問題逐漸突顯。面對新的情況,新的問題,就要對《基本法》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解決新的矛盾和問題。所以《基本法》一定要常學常新,是值得澳門法律界人士、其他領域專業人士和市民終生學習的。國家“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港澳部份以獨立篇章納入其中,隨後,廣東與澳門簽署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這充分體現了中央對澳門的大力支持,對將來澳門與內地其他省區的密切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在此大前提下,加強對《基本法》的推廣有利於特區政府正確理解和把握中央決策,也有利於澳門與內地的合作。

其次,環顧澳門的幾所主要高校,法學研究生大多數來自內地和其他國家、地區,而其中以內地學生更佔最多數,他們之前並沒有修讀過《基本法》。他們來澳門修讀法律,就必須將作為澳門法律體系基礎的《基本法》,作為必須學習的科目,若單純學習部門法,無疑只是空中樓閣閉門造車而已。曾經有一位在澳門修讀新聞傳媒碩士學位的內地學生,竟然告訴我,她的學院內並沒有開設《基本法》課程,她甚至完全沒有讀過《基本法》,這事真令我感到十分驚訝。試想一下,一個每天需要寫新聞的學生竟然不知道她生活地區最基本的法律,這樣的教育體制是不是很有問題呢?萬一將來這些學生畢業後有機會被邀請留在澳門工作,那麼他們缺乏《基本法》教育就成為非常嚴重的問題。在法治社會中,法律是一切社會關係的基礎,所以為了普及《基本法》,除法學院外,其他所有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科都應當開設《基本法》課程。

2003年第26/2003號行政法規取消了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對高等教育學歷審查權限(由於缺乏統一的高等教育學歷審查,導致如今澳門社會出現許多假學歷,不符合澳門法律認可學歷的情況氾濫)的工作。故現為將《基本法》普及化,除法學院及其他所有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科都應當開設《基本法》課程外,政府應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審查學歷的資源、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大學進行推廣《基本法》的工作,經常性地組織各大學舉辦有關《基本法》議題的討論、各類形式的宣傳活動,在推廣《基本法》這項工作中發揮高教辦應有的作用,避免高官因為沒有足夠的工作可做,而四處“遊學”,浪費公帑。

此外,除在大學加強基本法的教育和推廣,也應當在中學教育中增加法律常識課程。不僅應當介紹《基本法》,還應該包含刑法、民法等主要部門法律的介紹。內地學生在初中二年級就會修讀法律常識課,而澳門就很少有中學開設這類課程。有些學校即使舉辦過《基本法》推廣活動,但都只是例行機械性的宣傳,絶大部份學生仍然缺乏《基本法》的意識。由於接受政府資助,許多學校在組織學生自由討論《基本法》時受到較大的限制和壓力,尤其在邀請具有自由、獨立意見的人士出席討論《基本法》時,更是阻力重重。

 

鑑於澳門獨特的現實社會情況,許多學生在中學畢業後,不會進入大學繼續深造,而直接進入博彩娛樂場工作。這一群青年人在中學階段未有接受法律常識教育,工作後更由於時間及精力有限,也是很難系統地學習法律,這就直接導致社會上法律常識教育的斷層,尤其是對與其自身息息相關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權利缺乏瞭解。

機械性的宣傳和澳門學校對《基本法》教育的缺位,是導致今天市民對《基本法》內容、知識完全不足的主要的原因。澳門是一個“公民社會”,也是一個外來工作人員眾多的多族群社會,民眾的合法權利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如果不知道《基本法》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市民又如何能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就以上情況,對本人如下質詢請及時給予一個明確、一致而完整的答覆:

1. 過去十多年以來,特區政府在投入大量人力和資源舉辦各項推廣《基本法》的活動後,效果至今仍未如理想現今澳門的公務員、大學生、中學生以及普通市民對《基本法》的認識普遍不足。鑑於此,為真真正正提升澳門居民對《基本法》的知識,包括公民的基本的權利和義務等等,特區政府未來何全盤計劃務求真正提升澳門市民對《基本法》的認識和普及化,將宣傳推廣《基本法》的工作做得更有成績和成效?

2. 針對澳門青少年法律常識教育斷層的問題,政府何時才規定將《基本法》作為普及課程之一?能定出時期嗎?為真正發揮公民意識教育,政府何時才在高等教育上除法學院外,在其他社會科學學科中推廣《基本法》教育?能定出時期嗎?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一年四月

 

 

*
*
*
已上傳
*
已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