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在宣告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施政方針時,承諾過推動澳門民主政制的發展。
之後在二零一零年八月,行政法務司司長在立法會回答議員們的質詢時稱,政府不會就政制改革提出任何方案,因為社會上尚未對此達成共識而且澳門政府認為推行普選的條件“尚未成熟”。
司長還指出,“在未取得共識之前,我們不會提出任何計劃、方案或時間表,所以我們還需要繼續對《基本法》的內容和精神進行研究,同時亦需要考慮澳門的實況”。
然而,是甚麼理由促使司長認為政制改革事宜尚未取得社會共識,則不得以知。
可以肯定的是,《基本法》附件一的第七項和附件二的第三項均容許在二零零九年的雙選舉中體現政制改革,讓澳門走向民主,但很不幸這沒有發生。
二零零九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只有十二名議員是由居民直接選出,該屆登記及投票的選民人數是歷屆之冠,這代表著市民期望以直選方式選出他們的領導人。
大部分的立法會議席並不是由直選產生,當中十個議席由間接選舉產生,七個議席由行政長官委任,而行政長官則由三百人選出。
我們須知,由市民自由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才有認受性。執政者是人民的代表,理應由市民自由選出。
因此,當本人聽到行政法務司司長說政府不會提出任何關於政改方案及澳門政府認為在本澳推行普選的條件“尚未成熟”時,感到非常奇怪。
如此說法,不僅是奇怪且是不可接受的,因為現在馬上就需要為下屆雙選舉作出準備,好讓選民行使他們的選擇權自由地選出大部分或所有立法會議員以及行政長官。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一. 政府是基於甚麼認為尚未具備條件推行政制改革來讓市民直接選出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曾為此諮詢過甚麼人士及誰人反對政改?政府會否向立法會提供所有有關政改的資料,例如研究資料?
二. 下屆立法會選舉,議員會否都由選民直接選出?或者會否增加直選議席?如增加,將增加多少?
三. 下屆行政長官選舉,行政長官會否由市民直接選出?或者會否增加可參與選出行政長官的人數?如增加,將增加多少?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