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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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事由: (20191016–20200915)立法會第六屆第三會期報告

記者招待會

 

立法會第六屆第三會期結束,我們認為這一年的工作仍存在以下重大問題:

1.    立法會長期透明度不足:

澳門回歸二十年,立法會的六個工作小組全部會議至今仍然是閉門會議,完全不給予公眾旁聽及媒體參與報道的機會,讓廣大市民無法及時得知在小組會議內的討論內容及細節,令澳門市民對立法會內的工作內容一知半解,尤其是無法監督直選議員的工作。導致本澳的年青人對立法會大部分的工作情況不甚了解,因為目前本澳大部分高等教育機構都沒有專門介紹立法會的作用及工作內容。需要強調公開立法會小組會議可讓市民更關注民生等各方面的問題,亦保障了市民的合法知情權。如果缺乏這一基本權利,市民難以評判政府作出的與市民利益相關的決策,而一個對市民透明且負責的立法會應始終保持對市民的開放而不是閉門造車。數年前立法會大會亦沒有提供直播,完全不讓公眾知悉會議內容。在我們堅持不懈的遊說與呼籲下,最終才設立立法會大會的直播。我們亦會繼續呼籲爭取公開立法會六個工作小組會議,以提升立法會的公開透明度及保障市民的知情權。

 

2.    關於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之《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律:

我們將在下一會期再次提交《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今年突如其來的疫情更明顯地體會到僱員方弱勢的一面。新冠肺炎疫情已經持續九個多月,本辦事處多次收到市民眾多投訴,指出部份僱員受到某些公司不公平的對待,特別是某些僱主以各種無理原因解僱僱員,所以我們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完善目前相前法例,以切實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國際勞工公約》第八十七號公約:結社自由及組織權之保障、一九四八年及第九十八號公約:組織權及團體協商權、一九四九年相關法例。

3.    繼續跟進及推動重要的法律立法程序:

下一會期我們將面臨數部對特區有深遠影響的法律,其中包括修改第66/94/M號法令《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及第24/95/M號法令《防火安全規章》;就《公共採購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

4.    非凡航空2.12億的追討醜聞事件:

對於非凡航空的醜聞事件,廉政公署報告得出的結果令我們回憶起早前前行政法務司司長霸佔10個墓地的特大醜聞,兩者相同性質醜聞的結果均是不了了之,都是主要官員行政行為出現嚴重瑕疵以及因追溯期時效屆滿而無法作出進一步追究,沒有任何主要官員需要承擔任何政治、民事、財政及刑事等責任。對於上述事件的處理我們非常失望,兩件醜聞中的主要官員均沒有履行第24/2010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第112/2010號行政命令《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廉潔奉公的政治及相關責任。本人及其他議員會盡最大努力繼續跟進,要求行政長官根據第87/89/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百五十四條(開始及預審)召開專門調查小組進行專案調查及全面調查。

5.    高官問責制度的缺失:

記得特區政府在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長篇報道承諾檢討有關主要官員相關制度及法例,但自2010年生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頒布生效已經十年,主要官員應根據《通則》第三條(基本原則)第五款:“主要官員須依法施政,在執行職務時應符合科學施政、有效管理及廉潔奉公等要求,否則須負上相對的政治、民事、財政及刑事等責任”及《守則》第三條(對行政長官負責)第二款第六項:“就下屬部門或實體施行上級訂定的政策的失誤向行政長官承擔責任”兩條基本大原則,主要官員雖承擔施政失策後的責任,但現實是各種濫用私權與公帑濫用的醜聞仍層出不窮。近年來被揭露的醜聞,未有一位主要官員為失敗的決策或政策承擔任何政治責任。相反地,主要官員將責任推卸至局長級以下的下屬,完全違背《通則》及《守則》的原則規範,由於沒有確切執行《通則》及《守則》的規定,就執行失誤的施政的主要官員追究政治、民事、財政及刑事等責任,因此主要官員對自己的失誤毫不檢討,法律法規形同虛設。

6.    公務人員整體職程的全面改革:

有關公務人員整體職程的全面改革,我們將於2020108日與相關部門見面及討論,我們將會繼續討論自2007年已有書面質詢提出要求合併195260職程的議題,但遺憾的是至今仍未有任何的修改計劃,導致部份公務人員遭到長期的剝削。新一屆特區政府已上任近一年時間,希望特區政府能提高效率,儘快對整體職程進行全面改革,糾正過去只惠及且量身訂做給少數人但損害大眾利益的法律條文,以提升整體公務人員的士氣。

7.    保留現金分享計劃及繼續電子消費卡計劃:

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澳門經濟大幅下滑,近日行政長官表示現金分享計劃可能會在下一財政年度暫停,在聽取市民及公務人員的意見後,絕大部份表示同意保留現金分享計劃,並希望特區政府於20211月再次增加8000澳門元的電子消費卡計劃。在澳門的失業率持續上升,疫情的衝擊持續給予澳門居民帶來收入壓力的環境下,上述兩項政策能緩解失業家庭的生活負擔,同時亦能刺激內銷,幫助澳門居民以及澳門的中小微企渡過難關。

  

 

在過去的一會期中,我們的工作內容如下:

第六屆第三會期在任期內我們共計向政府質詢發言五十三次(四十一篇書面質詢及十二次口頭質詢)

澳門特別行政區回歸近二十年以來,特區政府在各公開場合屢屢聲稱公務人員為政府工作的主要支柱,是特區政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及寶貴資源。然而對於公務人員面臨的內部問題,特區政府卻一直未有重視及採取有效措施解決。例如自回歸二十年來,特區政府沒有為公務人員建設過一間宿舍;亦沒有全數計算年資津貼並向公積金制度的人員發放房屋津貼及年資津貼,這令到非常之多公務人員感到自己的付出不受重視並承受經濟壓力;此外在計算退休金時,公務人員的臨時服務時間亦沒有被計算在內,儘管在臨時服務時間內他們也有辛勤付出,這亦令到公務人員灰心喪氣;更不用提在退休制度方面還分裂成過去的退休金制度“2007年實行的公積金制度兩種模式,令到很多公務人員生活質量低下。這些全部是公務人員的拖延已久又未經解決的核心問題,令到大批公務人員士氣低落。故而在這一會期內我們就公務人員職程、薪酬、政府部門聘請外僱、公務人員投訴機制、公務人員培訓與報讀課程、公共部門的內部運作及輪值制度等問題多次質詢政府。

此外自回歸以來,本澳工程之拖沓及公帑之濫用已成為標誌性的存在。在該會期內,我們就公共合同的透明度、公帑使用合理及適度性、打擊施政貪污提升廉潔水平、提升公共行政效率質量等問題提出質詢,以監督特區政府合理使用公帑。失望的是,政府對於上述這些問題,亦沒有提供合理清晰的交代。

在未完善的法律及保障市民權益方面,我們就工會法、集體談判與罷工權的立法措施、法律現代化與程序簡化、家暴法、防火安全規章、保障本地僱員權益及消費者權益存在的問題提出質詢,以敦促政府完善法律並維護本澳市民的合法權益。

在過去這一會期內,我們每日駐守辦事處接見並處理大量的市民求助。據統計自201910月至20209月本議員辦事處共出信近400封以幫助澳門市民解決各種問題與困難。

除了上述關注的問題,長久以來,我們一直於立法會代表澳門市民表達民生問題:

澳門回歸近二十週年以來,社會與經濟歷經高速發展。在這種情況之下,再加上本澳很多基本生活用品都依賴進口,造成現今物價飛漲,普通市民生活壓力驟增。對此,我們多次向行政長官提問如何解決商品壟斷及物價過高的現象。     

對於本澳樓價高企、租金不斷上升的現狀,我們亦多次在立法會表示政府應加快分配社會房屋的速度,尤其是遇到急需社屋的長者個案時更應加快處理,並以此緩解等候家團的沉重負擔及減輕本澳貧富懸殊、資源分配不均的程度。

對於本澳老齡化速度增加及長者醫療資源緊張的現狀,我們亦多次在立法會呼籲改善轉介長者至香港就醫的規定,讓長者避免因醫療資源緊張而耽誤病情。

其中最受市民詬病的是大量旅遊團旅客通過購買澳門通,將公共巴士當作旅遊巴士使用,不僅令到本澳市民被迫逼巴士及增加市民通勤壓力,還佔用了政府提供的澳門通巴士補貼資源。我們就過度旅遊事宜在立法會上呼籲特區政府完善相關的政策並發展負責任旅遊,以保障本地居民的基本生活質素。

對於本澳現存的種種問題與矛盾,我們將繼續為本澳市民發聲並繼續爭取改善本澳的民生狀況。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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