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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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根據近期公眾消息,行政會已完成對《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的分析。在此我們表達對此的意見:

1. 首先,是次分析突顯政府通過行政法規打擊公共部門內違法行為的意願,及對公職及廉政公署現有類似的制度作出補充。

2. 其次,消息稱“投訴不可為匿名投訴,因為匿名投訴只涉及兩個人”,其中並不包括兩人以上相互許諾且共同實施的違法行為。如若一人獨自前來舉報其整個部門將很有可能成為追究的目標,甚至“被廹離開”其工作崗位。然而,行政公職局局長表示“但這並不代表委員會無法跟進匿名投訴”。故因而產生一個疑問:“未來將採用怎樣透明的標準來接受或不接受匿名投訴?”對此,行政公職局局長表示,即使公職人員在匿名投訴中身份被確定,他們也不會停止投訴。此話有欲蓋彌彰之疑。多年的公職經驗表明,儘管已存在一個平行的制度,即向廉政公署提出投訴,然而由於恐懼被舉報人的報復和迫害,投訴並不容易。若現制度向廉政公署投訴是可靠且值得公職人員信任的話,那麼就沒必要實施這一新制度。

3. 公共部門投訴制度的分配制度及將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希望可以激起公務人員的信心,因為很難相信之後公務員會那麼天真地投訴其上級。

4.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主張獨立、公正及無私的原則。然而,雖然行政法務司司長與委員會是獨立的部門,但投訴處理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將會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推薦。對司長推薦的人選,我們實難以相信在該司長監督下,工作的人員能激勵公職人員的信心及可靠度。最後,上述原則就會像我們過往慣例一樣,只會變成為口號而已。

 

事實上,上述委員會並不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管,又處於行政法務司司長監督範圍之外,許多公職人員將被視為“無法接觸的”。

這一委員會將如澳門其他現存委員會一樣,除浪費公帑,效率低外,且欠缺實用性。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主席

高天賜爵士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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