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收集有關修改《軍事化人員通則》之意見
特區政府自九月起,開展修訂《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草案諮詢工作,諮詢期至本年11月止,並爭取於明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早前向公眾介紹有關草案指,該草案建議使用「保安部隊人員」以取代現行「軍事化人員」的表述;新增「高級警長 / 高級消防區長」職位,另外亦在原有基礎,上對人員的晉升、評分、嘉獎、培訓、行為效果評核等方面進行調整。
事實上,《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在1994在頒布實施至今已逾二十多年,當中所載之條文尤其在人員升遷、退休等方面,與現今的社會情況多有不宜之處,應該及早予以修訂,以確特區政府擁有一個合理、公允、穩健、全面的架構系統,用以支撐本澳的保安部隊健康發展,使保安部隊人員的工作士氣得以提升,最終優化及完善公共服務的質量。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作為本澳公職人員團體的旗艦,亦為本澳的大型社團之一一,本會將一如以往,充當澳門市民、公職人員與特區政府溝通橋樑的角色,向特區政府反映民意。基於此,本會現就修改《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之事宜,徵詢市民,尤其是從事保安部隊的公職人員的意見。本會將把收集到的意見,匯整成意見書提交予特區政府參考,因此,本會在此呼籲會員及市民向本會踴躍發表意見。
煩請於10月28日前,透過郵寄或電郵的方式,或於本會辦公時間內,致電本會或親臨本會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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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秘書處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